『如果章节错误,点此举报』我向来不知路凡竟然这么缺乏安全感。
我接触的人不多,尚未达到识人地境界。
一晃在他身边已经三年多,还是没能了解他更深。
他侧吻在我脖子,语气是我从未见识过的温柔。
“薄粥……”
“嗯。”
其实我很怕,我很怕之后我就不一样了。
毕竟我从来没经历过的事,只是偶尔会听到班上女生讨论。
所以,我才会怕。
觉得这种事,不应该发生在我身上。
经历之前,难以想象。
路凡的动作也不熟练,他摸摸索索,把我的T恤推到锁骨下面一点。
“不要怕!”
我一直在抖,脑子里一直在挣扎,要不要推开,要不要。
可是,等我想清楚的时候,已经有些晚了。
他很生疏,但是又不太着急。
整个过程的体验,没有想象中那样恐怖,反而,路凡很疼我,很照顾我。
我想,这已经很幸运了吧……
最后他侧躺在我旁边,一只手放在我肚子上跟我说了他前十八九年,兵荒马乱,无助又孤独的漫长。
……
路凡家在乡下。
三岁的时候,父母把他从乡下带到了荆城,为的是能接受好的教育。
他们特别辛苦,每天早出晚归,为的是买个小房子,能让路凡过得好一些,安安心心在荆城这座城市,稳定。
路凡三岁到十三岁,十年搬家六次。
他说每一次搬家,就是遭受一次巨大灾难。
因为,你有不得不丢的东西,你没有归属感,你会有支离破碎地感觉。
总之,太糟糕,太糟糕了。
房东都不会太好,甚至会提前,凶神恶煞告诉你,该交房租了。
这种感觉实在……
矮人一截,永远不顺。
所以,他就这样东奔西跑,没有一丁点儿归属感和安全感。
所以,他最想要的,是有自己的房子。
无论大小不用搬家就好。
终于,在他十三岁这年,他爸妈买了一套房。
只买得起一套房。
之前的家具是房东的,这次他们的家具都是从乡下老家搬来的,半新不旧的。
但一家三口都很高兴。
他没有奶奶和外公,就爷爷和外婆。
他们分别住在旧家里,很大年纪了还种地。
可是,这已经是他能想到的最好的结果。
他学习成绩特别好,比别人都轻松。
但是,就在他初三上学期,爷爷和外婆两个人想约到城里来看他,给他带了鸡和鸡蛋,还背了秋收的米。
出事儿了。
他们搭乘的那辆车翻进了山沟。
车毁人亡。
他们过去的时候警察已经到了。
认领自己家人的尸体是一件特别残忍的事。
路凡没哭,依然是面无表情的样子。
可是他心里已经山崩地裂了。
把外婆和爷爷地后事安排好,爸妈把乡下老家的房子全便宜处理了。
存了钱,给路凡以后大学用。
他爸妈没什么文化,就靠卖力气干活。
所以,钱也不多。
对他们来说,卖掉祖宅是唯一能让路凡在大学过得好的办法。
他们也老了,卖力气没办法卖到六十岁。
身体一天不如一天,没办法。
可是,路凡心里却一天天阴沉下去。
对他来说,穷就是原罪。
所以他安安静静一心读书。
衣服不穿坏不扔,鞋子可以一直穿,属于他的东西,从来就不多。
第一只钢笔用到笔尖不成型了,很奇怪,写不好字。
他把它放在抽屉里,再也没碰过。
其实,他是怕他拿多几次,它会越来越坏。
路凡是个珍惜自己东西的人,因为他东西本来就不多。
原本以为,最糟糕的事就是这样了。
但现实又一耳光打在他脸上。
工地出事,爸爸妈妈,以及别的好几个人,走了。
一个人会做多少可恶的事,才会有这么多血光之灾。
又或者,一个人没做过任何坏事,为什么会这样。
接二连三地血光之灾让路凡越来越沉默,他本身因为家境的关系,就没有朋友,导致他到现在,孤立无援特别无助。
他跟着别的死者家属去讨公道,拉横幅,找开发商。
可是开发商和工头找了个替罪羊。
他拿到一些钱,不多。
他给他们买最奢侈最好的墓地之外,也不知道该怎么办。
其他人都妥协了,他一个未成年人,又能怎么样?
他把所有钱都花到了爸妈身上,自己没有花一分。
因为,这钱是他爸妈用命换来的。
他不绝对不可能自己花丝毫。
所以,他仍旧一无所有。
好在他考上了高中,用暑假时间,找了份工作。
他本身长得挺高,跟人说自己已经有十八岁。
在餐厅打工的钱,也只够一个学期地学费和精打细算后特别少部分的生活费。
上学就没办法上班,所以……
他省吃俭用,不饿就不吃。
自行车是他爸妈上班用的,他就骑车上学。
遇到我是他没想过的,更没想到我会如此死缠烂打。
他一开始很抵触,尤其在他印象中,见我第一次,也是在墓地。
我的家人,每一个都穿得很讲究,一家人也热闹。
尤其,是我。
我比妈妈稍微矮一些,比哥哥和爸爸就矮更多了。
但他还是看到我了。
大概,多多少少有异性相吸地缘故吧。
没想到会再遇到我的,在他打工的餐厅。
他也没想到,我会主动搭讪。
以至于,他被我吓到了。
我是第一个给他搭讪,让他会紧张的人。
以前搭讪的那些小姑娘,都不会。
他都特别漠视。
只是更没想到,我会每天给他一个鸡蛋。
其实那会儿,对他来说,一个鸡蛋很奢侈。
他打工的钱不足以撑起让他买鸡蛋。
所以他接受了,他也不想拒绝我。
只是,他……
他怕我只是玩,他知道我家里特别有钱,也知道我家住哪儿。
但是我维护他自尊心,他也就接受了。
他知道我是个难得一遇地好姑娘。
可他不敢接受,怕这是一场美梦,怕梦会醒来。
所以,他一直不太想跟我在一起。
直到我第一天中午,去他家睡觉。
睡着了,他就一直看着我。
第一次接吻,也是他的初吻。
他终于知道女孩子的味道。
从那天起,他越来越有安全感,是我给的。
尤其我每天终于陪他吃饭,让他觉得,嗯,他好像不是一个人了。
他一个人已经,很久了。
所以,我们在一起了。
……
听完路凡说的,我几乎要哭了。
但强忍着没哭。
我跟他说痛。
他问我哪里。
我说是心和那里。
“哪里?”
我把他的手拉着放在我肚子上。
没想到他很抱歉地跟我说,对不起。
然后,他跟我说,他下次会很小心,让我不要讨厌他,让我不要走。
这下,我终于哭了。
我跟他说,我已经喜欢他这么久了,也不会不要他这么久了,怎么可能……
他跟我说,他终于不是一个人,真好。
可是他不愿意离开爸爸妈妈,不愿意离开这里。
他一旦离开就不会有安全感。
“路凡,总有这一天的,你不能一辈子待在这里,你还有工作,你还必须……还必须……还必须出去见见世面。”
“你会回来的,对不对?”他直接抛给我这个话题。
可是,我不能说不回来,也不能说让他一直等我。
这一晚上,我们不是开始,是结束。
意识到这点之后,我瞬间就清醒了,也回归理智。
第二天,我自己洗漱好走了。
我不想再给他机会,他也不要再想跟我在一起。
我们压根就是两个世界的人。
原谅我,还是走了。
原谅我还是,把他的安全感带走了,让他一无所有。
两个月后我走了。
去了首都,而且是覃森予来接我的。
他说,一定要亲自带我去。
让我永远记住,我第一次去首都,是跟他一起。
要我记住,他……
他等了我两年。
两年?
以前我觉得两年很多,现在不会,现在我只觉得,眨眼间。
哥哥和爸爸妈妈都觉得我和他很适合在一起。
他们虽然支持我追求爱情。
但是他们并不希望我找一个和我相差太多的人。
因为相处很难,虽然相爱简单。
首都和我想象中不同。
我以为,会让我有种特别陌生的感觉。
可是覃森予说,我天生适合各个地方,尤其是大城市。
因为我身上就有一种别人没有的东西。
家里有钱,却不焦躁。
而且,我会画画,有艺术气质。
大都市海纳百川,也是艺术气息很浓郁地地方。
所以,它不适合穷人,也不是个只有梦想的穷人。
忽然觉得,路凡的选择很对。
他可以在荆城随便找个好的大学,过得很好。
顺便,他有房。
毕业后,没有别人的租房压力,没有找工作的压力。
但是,他以后也许会觉得,人生不过如此。
没有见过世面的人,总不会觉得自己欠缺。
覃森予带我,花了两个星期时间把首都最好玩地地方玩遍了。
我没有归属感,可是我很享受这种新鲜感。
或者说,我离路凡的世界越来越远。
我有了一种挣脱舒服地感觉。
这种,有得有失。
午夜梦回,会觉得失落。
白天,又觉得庆幸!
太庆幸,没有他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