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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章 情定金沙村(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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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经三天时间了,徐秋剑与萧山河都已经醒来,并且有了或多或少的恢复,可岳云却还是一直昏迷着。这些日子,公孙文蕊一直守在他的身边,看她那细心的样子,还真的有点贤妻良母的味道。

金沙村离京城不远,但这却很少有人往来。村子里只有三五户人家,他们住的这家姓马。家里的男人据说已经死了,只留下了一个寡妇和一个不到十岁的儿子。

公孙文蕊那天出奇地战胜那老人,也跟这家人有关系--那盆鸡血就是从这儿弄到的。至于那老人为何被一盆鸡血折磨成那样,公孙文蕊说他不是人,是鬼,所以会怕鸡血;徐秋剑则说是那人的武功不能见血;而萧山河的嘴里,干脆说是凑巧……

村子四周都是山,田地也没有几亩,住在这的几户人家,都是靠打柴维持生活。马寡妇的家也是这里最穷的,但她却把自己养的鸡鸭全都拿了出来,给那三个受伤的人补身子。这次,干脆同公孙文蕊上了山,准备采点野菜然后下河捞几条鱼,运气好的话,还可以弄到些山鸡什么的。萧山河不放心这两个女人,也跟了来,只留下徐秋剑与马寡妇的儿子一起,照看还在昏迷中的岳云。

“大姐你看,这蘑菇真漂亮,一看就是好吃的!”公孙文蕊从小娇生惯养,她可不知道好看的蘑菇有毒这些生活常识。

马寡妇走过来,看了看,笑着说道:“要是你真把这东西给你男人吃了,那他可就永远醒不过来了!傻妹妹,蘑菇越好看的越有毒,不能随便乱采。”虽说刚认识不长时间,但两人却已经以姐妹相称。

我男人?公孙文蕊听到马寡妇的话,心里感觉怪怪的,也说不清楚究竟是应该欢喜自己出嫁,还是应该气愤自己被人家逼婚。她笑了笑,没做声音,转脸看了看身边的山水,顺便看看有没有什么可以打下的猎物。

“妹子,大姐跟你说,咱们做女人的就是苦!不管男人什么样了,都要撑着,唉!”

或许拉家常是女人的天性,马寡妇一边采着野菜,一边嘟哝了起来。公孙文蕊想了想,回道:“大姐,我跟你说实话,我跟他刚认识。”

“刚认识?”

“嗯,他救过我的命,所以他的两个师父就逼婚。”公孙文蕊说这话的时候,多少有些无奈。“我只是想报答他的救命之恩,所以才照顾他的。等到他好了,我肯定跟他们分道扬镳。”

马寡妇被她说得理不清头绪,将信将疑地问道:“你是说,他不是你男人?”

“不是。”

马寡妇想了想:“那你现在就应该走,反正你救过他们三个人的性命,该还的、该报的,也都做到了。留在这儿以后还是麻烦!”

其实马寡妇说得还真对了公孙文蕊的想法。她早就想走了,只是……一种说不清的感觉在说服她,让她留下。她笑了笑,说道:“其实我救下他那天就想离开这儿,但也不知道怎么了,就是放心不下。”

“那你就喜欢上他了呗!”马寡妇很快跟上一句,脸上充满了诡异的笑。

公孙文蕊的脸一下子红了起来,赶忙反驳道:“不是!真的不是!”

“妹子,大姐是过来人,能看出你的心思。你要是不喜欢你男人,你早就走了!别忘了,他可是锦衣卫的大官,你跟他在一起,早晚会遭祸的。”

“可我们才认识几天的时间!”公孙文蕊被马寡妇说得只剩这一个理由了。她仔细想了想,大明朝现在完了,李自成的人马在四处追杀着那些“余孽”、江湖中人也在到处寻找锦衣卫报仇,就连同村的几家人,见到岳云的装束也不肯施舍一粒米……

可就是这样,自己还是留在了他的身边,像个妻子一样地照料他……

马寡妇看着公孙文蕊的脸,似乎已经看出她在想什么了。“妹子,是不是被大姐说中了?其实认识几天不要紧,男人和女人就是癞蛤蟆瞅绿豆,有的人瞅了一辈子,到头来谁也看不上谁;也有的人只要看一眼,就能相互惦记一辈子。”

公孙文蕊笑了笑,脸上还是很平静。但这个时候,她已经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爱上那个才相识几天的男人了。想想他救自己时候的那份洒脱、想想他抱自己时候的那份沉稳、想想他在危急时刻赶走自己的无畏--更担心他的伤势了。

“小妹,你看那儿!”马寡妇用手向着树上一指,公孙文蕊看去,两只又肥又大的山鸡正站在树杈上。“这东西补气真好!只可惜,它飞得太高了,咱没法抓住它。”

公孙文蕊看着那两只山鸡,寻思了一会,突然站起身子,跑到在一旁打盹的萧山河那儿,没好气地将他唤醒:“喂,你帮忙把那两只山鸡打下来可以吗?”

萧山河其实蛮喜欢公孙文蕊的,这丫头不但聪明细心,还救过自己的命。不过她就是“不守礼数”,跟岳云成亲好几天了,也不喊自己一声师叔,每次都是“喂、喂”的叫自己。他瞟了公孙文蕊一眼,不屑地回了句:“不管!”便又将眼睛闭了上。

公孙文蕊使劲掐了他一把,问道:“你想不想让你师侄早点醒过来?要是你不想那我也不管了!”

--对了!这小丫头可能是想给岳云补身子才让我打山鸡的。他又睁开一只眼睛,看着公孙文蕊:“怎么,这么关心你相公?既然这么关心你相公,那你怎么就不肯叫我一声师叔?”

“你爱打不打,我才不在乎呢!”她小嘴儿一噘,气得转身走回到了马寡妇那儿,继续采野菜去了。

“就这脾气真对我胃口,早晚我让你喊我师叔!小丫头!”萧山河一边自言自语,一边用眼睛扫了扫树上的山鸡。拣起两块石头,稍微用了些内力,便将它们打了下来。

可能是身上的伤还没有恢复好,这一用力,他感到胸口隐约的胀痛。萧山河站了站,弯下身子将猎物拾起,笑呵呵地走到公孙文蕊那边。“侄媳妇儿,回去之后给你相公熬汤吧!”

马寡妇吓了一跳,那两只山鸡刚才停留的那棵树,足有十丈高,就算拿弓箭打也要十分的功力。可他却能赤手空拳地把山鸡打下来?“大叔,你怎么打到的?你带弓箭了?”

“不是弓箭,我用石头打得!”

“石头?”

“什么石头,他就是山鸡头儿,喊一声山鸡就下来啦!”公孙文蕊将萧山河手中的猎物拿了下来,冲着他顽皮地使了个鬼脸:“山鸡头儿!哼!”

“小丫头,再敢对你相公的师叔不孝,看我不揍你屁股!”

黄昏时分,小小的村落到处是难得的宁静。马寡妇家的小房子,在四周高山与小河的映衬下,显得无比别致。袅袅炊烟,加上山鸡炖野菜的香气,让这里更诱人了。

厨房里,公孙文蕊跟马寡妇在灶前忙碌着。

掌勺的当然是公孙文蕊了,虽说是曾经宫里的娘娘,但她做饭的手艺却足够冒充御膳房大厨了。两个女人做饭,拉家常也是少不了的,不知什么时候,话题又扯到了马寡妇的男人身上。

“大姐,你男人是做什么的?”

马寡妇蹲在地上,为炉灶添了把柴。“他呀,和你男人差不多。”

“他是锦衣卫?”这一说,公孙文蕊不禁有些惊讶。

“不,他是东厂厂卫。”

“哦。”这可不是什么好差事,估计马寡妇的男人也不是什么好东西!公孙文蕊只是简单的应了声,便没有再说什么--她可不想知道好大姐的男人是怎么鱼肉百姓的。

马寡妇看出了公孙文蕊的想法,叹了口气说道:“妹子,可别误会,你大哥可是个好人。不过他命不好,私放了犯人,结果闹得身首异处,我到现在连他的尸首都找不到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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