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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两百三十一章 痴欲 十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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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说杀人如麻,丧心病狂,她黎绾青也是其中好手。可是她无非是拿钱办事,不像夜王,似乎以杀人为乐。似微风般无害的背后,却是一颗嗜血成性的心。

既然夜王不让她走,那她就和夜王对着干。

夜王蹲在屋顶上吹叶子,她就抱着古筝坐到院中,弹奏一曲群魔乱舞。惹得夜王停下注视,她却是勾唇冷笑,更加卖力乱弹一通。惊飞了树上的鸟儿,惊得夜王身后的光司等人脸色煞白,目瞪口呆,无不心呼此女子太大胆!

就是胆大!不然她也不敢挑衅夜王,或说是有恃无恐。

如预料的差不多,夜王对她笑了笑,起身轻轻落到院中,转身走了。

她则冷哼一声,刚要起身离开,身后传来光司等人对话的声音。

光司一如既往的傲慢,“啧啧,某人真是大胆不怕死,若非主子仁慈,她已经死了不下百次。都说她是个聪明人,其实和把一个笨蛋,搁在一百个蠢货里的道理相同。传闻有多夸大,事实就有多可笑。什么聪明人,不过是自作聪明的笨蛋罢了。你们说对不对?哈哈哈。”

阿三阴阴笑道,“她就使劲作把,我倒想看看,主子会怎么给她个死法。最好把她留给我,让我用她的身体研制新毒药。”

小风永远言简意赅,“嗯!”

光司对小风道,“小风,你别总“嗯嗯”,也该动动脑瓜子了。你这个夜王手下的行刑官,要想些新的处罚手段。不要总是千刀万剐,剖腹挖心,一点心意都没有。”

小风,“嗯。会想。”

三人一唱一和,看似聊天,其实是故意说给她听。边上的阿南几次想插嘴,奈何个性懦弱,畏惧三人,最后低头站着干着急。

倒是任非看了眼他们,冷冷道,“我想主子不会喜欢听到你们的对话。”

光司嘲讽道,“我知道,主子最喜欢听你的屁话,拍马屁的话,哈哈哈哈。”

任非听此大怒,右手抓住腰间钢刀的刀柄。

突然间小风移步挡在光司面前,仗着小风保护,光司双手环胸,对任非挑衅道,“啧啧,知道我武功弱,就想对我动手。你打赢小风,就能轻松杀了我。”

大实话。光司的武功几乎不如一个三流杀手,可小风的武功深不可测。而且小风一旦出手,必定见血,犯不着和一条疯狗计较。想着,任非冷冷瞪了眼光司,卸下右手的力道,转身离开。

看着离开的任非,光司的眼神沉了下来,“像这种废物,不配留在主子身边。”说着瞥了眼阿三,嗤之以鼻冷笑一声,随后带着小风走了。

阿三似乎习惯了光司的鄙夷,静站会儿,转身向后山而去,估计又去抓毒物了。

剩下阿南,看着众人各自离去的身影,身心俱疲的叹了口气。他武功弱,胆子小,又没主见。别人骂的热火朝天,他却还在想要不要说句话。想到最后,往往还是不敢开口。

其实也不怪他,他是一武林名门世家的私生子,从小跟着母亲在外流浪,十五岁那年被父亲接回家。他以为有好日子过了,其实是他的父亲没有子嗣,被迫把他接回来。他的父亲还有三位夫人,三个夫人把他视做眼中钉,非打即骂。他为了母亲,只能忍。因此他个性变得懦弱,凡事能忍就忍。本来在家里的日子就不好过,父亲病故后,他的母亲被逼殉葬。他苦苦哀求那三位夫人,说不要这个家的一切,只求她们放他和母亲离开。

跪下的苦苦哀求,却只换来一顿毒打。他眼睁睁看着母亲被逼殉葬,最后哭得昏了过去。之后三年时间,他装作一个傻子,过着连狗都不如的生活。白天被人毒打欺负,晚上便躲起来偷偷练功。

终于在三年后的一天夜里,他杀光府里所有人,一把火烧了那个家。

报完仇后,他孑然一身,无牵无挂,打算跳崖自尽的时候,夜王出现了。友好的伸出手,温柔说着,‘要不要成为我的同伴?’

那个男人就像一道光,驱散他四周的黑暗,好暖,好暖。似乎只要跟着他,这辈子就不会孤单和寒冷。他不想再孤零零一个人,更害怕那种被丢弃的感觉。唯一能做的,就是奋不顾身跟着夜王的脚步。

虽然有时他也会想,夜王为什么会选择自己。毕竟自己武功不如小风,脑子不如光司,阴险不如阿三,身手不如任非,简直一无是处,完全被淹没在同伴的光芒下。可是每次想开口问夜王,都会害怕的说不出口。

害怕听到答案,更害怕夜王只是浅浅一笑的不答。

每每如此,他都会安慰自己,做好本分即可。

此时他也是这么安慰自己,结果一转头看到黎绾青大号的脸,顿时吓得后退一步,惊道,“姑娘,你什么时候过来的??”

黎绾青懒洋洋打了个哈欠,道,“在你刚才发呆,自言自语的时候。”

阿南更惊了,“我刚才说什么了?”

“你说了很多,但我一个字也没听清。”

说着黎绾青转身在庄子里散步,阿南跟上。

从刚才一群人的争吵和站位来看,光司和小风是同一阵营,阿三属于中立,任非似乎对光司嫌隙已久。而阿南是最弱,最不受待见的那个。同伴唾沫横飞,剑拔弩张的时候,只有他站在一边不敢说话。

此时阿南仍是垂头丧气,黎绾青沉思片刻,道,“刚才他们吵得好厉害,之前也这样吗?”

阿南道,“大家闹着玩。”

她可不这么认为。刚才虽然站得远,可能清楚感觉到任非和小风身上的杀气。

“看样子,小风是站在光司那边的?”

“嗯。因为光司对小风有恩,所以小风保护光司。”

她若有所思“嗯”了声,又道,“任非似乎不太喜欢光司?”

阿南这人心直,也没隐瞒,“因为任非觉得光司目中无人,想凌驾在他之上。不过二人也只是斗斗嘴,不会动手。”

在她看来,阿南不过是在极力维护自己的同伴。如果刚才没有小风在场,光司可能已经死在任非手上。而像光司这种人的性子,不是省油的灯,接下来肯定还会出乱子。雷霆也不像她看来的那么团结和谐。

走到后花园的时候,一个雷霆杀手拦住她,礼貌作揖,说是夜王请她过去。之后将她带到河边,恭敬作揖后走了。

昨夜下过大雪,河面结着厚厚的冰层,看过去像一条银龙,美不胜收。视线转而落在蹲在河边的夜王身上,河面的冰层开了口子,他拿着钓竿正在钓鱼。黑猫慵懒趴在他肩上,偶尔懒洋洋的伸下爪子,打了个哈欠,场面无比和谐。

看着看着竟出了神,直到传来夜王的声音,“你喜欢吃鱼吗?”

她回过神,浅浅一笑,“不喜欢。”

之前吃过几次鱼,因为不会吐刺,被呛了半死。自那以后,便对鱼落下了阴影。

夜王忽然苦恼道,“我都想好今晚给你做什么菜了,这下怎么办?”

庄子里的伙食是一些干馍馍,加上从山上打的野味。一大群男人,又不会烹饪,常常做的又膻又骚。她这段时间又出奇爱吃肉包子,对其他食物实在提不起胃口。

过了会儿,夜王忽然扔下钓竿,走到她面前,道,“走。”

她疑惑道,“去哪里?”

夜王轻松道,“进城逛逛。”

她愣了下,“你就打算以这身打扮进城?”

现在不是晚上,以夜王这身打扮出现在京都,必定会引起骚动。

夜王看出她的顾虑,眼睛笑成了月牙,,“所以你等下要帮我看着,谁盯着我看,我就会杀了他。”

都忘了这人是疯子。她顿时无话可说。

进城的时候刚好是黄昏,京都城最热闹的时候。街上全是人,看到一个身穿黑袍,脸上蒙着黑布的男人,身后还跟着一个身怀六甲的年轻女子,不约而同驻足观看。热议男人身份的同时,更热议男人和女子的关系。

眼见越来越多人停下来围观,似乎还有一些想上来拦住他们。黎绾青快步走到夜王身边,轻声道,“你太招摇了。”

夜王抬手和肩头的黑猫玩了会儿,道,“都看清了没,谁盯着我看?还是所有人都盯着我看?”

废话!以你这身不是好人的造型,谁会不盯着你看!黎绾青心里腹诽。见夜王漫无目的走了一路,完全弄不懂他想干什么。难道是引孤宿白过来?只怕孤宿白还没来,官兵就来了。

想着,她眉头愈发深锁,道,“你进城到底要干什么?”

夜王无比天真无邪道,“来之前不是告诉你了,逛逛啊。”

她顿时无语,怕夜王惹事,只好紧紧跟着他。

走到一处卖面具的小摊前,夜王忽然停了下来,拿过架子上一个鬼面看着。

感觉越来越多人看过来,黎绾青有些急了,“你已经有一个了,还看什么面具!”

夜王像是没听到,对鬼面颇为满意,转身就走。

摊主急忙追过去,她连忙掏钱付账,摊主才悻悻骂了句,回到摊位里。

她忙追上夜王,恼怒道,“你怎么能明抢!”

夜王兴致勃勃把玩着鬼面,笑笑丢出一句,“没钱不抢该怎办?不然我去杀了他?那就没人知道我抢了?”

再次被气得说不出话。可是又能怎样,只能忍着,皮笑肉不笑道,“我也看到了,是不是也要杀了?”

夜王摇摇头,“你不一样。至于街上看到的人……”

她急忙打断,“算了算了!我给了钱,不算抢。你喜欢就好。”

怕再说下去,夜王真的起了杀心,就可怜了满街无辜的百姓。

倒是夜王的品味跟她一样,跟她上回买的鬼面是同一款。

这时人群中爆发一声“可疑人物在哪里?”紧接着,一群捕快打扮的男人拨开人群,站在他们不远处。

好死不死来的是顺天府的捕头周深。她急忙躲到夜王身后,可是周深已经看到了她,不确定是她,便大胆走过来查看。

夜王忽然把面具戴到她脸上,浅浅一笑。转身时脸色瞬间阴沉,毫不犹豫的出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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